云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06 编辑:1027

  我校201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0余人,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考考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我校学术型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专业学位都可接收推免生。学术型专业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一般不超过3人,专业学位每专业接收推免生不超过5人,接受推免生名单将于10月15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带“★”者表示该专业为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不按导师招生,入学后再分专业方向。

  一、 报考条件

  A. 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3)、(4)条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B.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注:我校不接受提前毕业的考生报考。

  学历相关说明:

  (1)即将拿到本科毕业证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届生,不能报考。只有在报名现场确认结束前(即2013年11月14日前)拿到本科毕业证书者才能报考;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将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3)经所在省教育厅或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若能提交省教育厅或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文件(即专升本招生名册,如为复印件,则需加盖档案公章或主管部门公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可以按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同等学历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4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报考MBA、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09年9月1日前颁发。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凡在2013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本科毕业生)都不是同等学力,属于往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加试;

  4、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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