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2013年硕士录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编辑:8036

  关于领取

  各位考生:

  欢迎您考入吉林建筑大学!现就领取入学通知书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地点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13年6月21日到我校(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行政楼A210室研究生处领取。(如本人不能来,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需要邮寄的考生,要本人电话告诉我校;我校会根据网上报名时所留下的通信地址通过快递邮寄(如地址有变化,请详细告诉我校)。

  注:委托培养考生和自筹经费考生开学报到时(9月5日)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行政楼A107)交纳2013年度学费;凭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研究生处报到。

  二、新生下载有关协议书

  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栏—“学生下载专区”中下载相关协议,按要求填好后,在领取通知书时一并交上。

  三、领取调档函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档案调入我校,在领取通知书时需调档考生领取调档函。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档案和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吉林建筑大学党委”;省内高校可直接转往单位为“吉林建筑大学党委”。

  团员转籍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档案接收单位:吉林建筑大学研究生部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邮编:130118

  户口迁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派出所。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

  注:户口及档案关系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和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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