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编辑:少冰

  济南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又名“济南大学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于2007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由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和济南大学联合办学, 实施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面向全国招生,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济南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7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017年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学院推免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学生前30%以内。

  5、CET-4 成绩450 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绩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 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优先推荐条件及计算办法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大校字〔2014〕122号)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三、推荐指标

  学院推荐4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推免工作安排

  1.准备工作

  9月13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1)汇总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中获奖情况。

  (2)汇总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等情况。

  (3)对相应专业学生前六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排序,学院秘书身份进入济南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s://yz.ujn.edu.cn/2016/tuimianguanli/)填写学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前30%)及附加分值,并打印出学生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网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随时查看本专业学生的成绩)。

  其中,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

  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学分)/必修课总学分。

  若某门课程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成绩的,按其最高分计算。

  (4)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学生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

  2、学生报名

  9月18前,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前款三(二))的学生须登陆济南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s://yz.ujn.edu.cn/2016/guanlihoutai/index.php/Home/Tuimian/index)进行报名,过期不登陆网站报名或信息填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但放弃推免选拔者须由学院组织填写学生本人签字的书面确认书。

  3、遴选工作

  (1)9月20日前,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成绩(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与附加分值之和)进行排名,并按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3倍比例择优确定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同时将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以及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贴公示(纸质)。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名单。

  总成绩=(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值之和)×90%+面试成绩×10%。

  4.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院教务科查明情况并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推免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要求报济南大学审核。

  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科,具体工作由学院教各科组织实施。

  联系人:郝洪英

  电 话:58672102

  地 点:章丘校区5-218室

  六、学院党委为学院推免工作监察机构。

  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李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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