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2-02 编辑:yangjie

  现将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在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博士研究生,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导师科研津贴。

  1.国家奖学金,金额3万元/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评定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国家助学金,金额1万/年。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均享受全额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金额1-2万元/年。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至少每年可获得1万元的学业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对于在科学研究、学科(科技)竞赛、社会活动中取得成果和成绩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的奖励。

  5.导师科研津贴是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博士研究生相应的科研津贴,每月不少于1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

  ② 已修满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③ 在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文章三篇以上(含三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须为前三位完成人);

  ④ 硕士同等学力者不得跨专业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位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初试、复试及入学报到时需提交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其中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上述的各阶段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初审于现场确认与初试时进行,复审于复试时进行,终审于入学报到时进行。

  五、报名

  2016年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bsbm, 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所有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4月2日-3日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

  3、提交报考材料:

  ①《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身份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持学籍证明);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

  ⑤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⑥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提交“报考条件”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

  武汉市内考生按期持报名材料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进行现场确认(审查报名材料、交费、确认报考信息);

  外地考生须在2016年1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邮寄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注明“博士报名”)并在考前领取准考证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外地考生务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费可通过邮政汇款,收款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武汉市内考生和为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的外地考生报名无效。

  4.报名费用: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加试费300元。

  六、考试

  (一)准考证领取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一律不邮寄,请考生于考前一周凭有效身份证到招毕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函报的外地考生务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硕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考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10日。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毕处报到,查看考场。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为湖北省联考英语。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

  4.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刷证入场,与现场确认上传身份证照片比对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 “报考条件”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要求: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报告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说明

  1.报考有关费用: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2.我校师资队伍情况请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wit.edu.cn/)上相应栏目。

  3.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940025

  传真:027-8134950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政编码:430205

  网 址:https://yjs.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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