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2)

发布时间:2017-10-02 编辑:bin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s://www.bucm.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34、236房间电话: 010-64286502、010-6428751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3、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2

  十三、2016年我校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相关事宜请于2015年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我校各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2015年10月中下旬在我办网站公布。

  十四、2016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十五、2016年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十六、我校2015年8月举办了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通过考核,选拔部分优秀营员,予以优先录取。

  十七、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十八、特别说明

  1、我校获得硕士学位均要求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或日语四级水平,否则不授予硕士学位;

  2、如在2016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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