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30 编辑:bin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以内,“985”或“211”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通过英语六级者优先;

  5.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及接收程序

  1.根据教育部规定,推免生的资格确认和接收工作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中进行。

  2.即日起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我院“硕士推免报名系统”(https://stu.gscaas.net.cn),在线填写预报名申请,并按系统要求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ZIP压缩包格式,大小不超过30M),并提交经研究所审核。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②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公章);

  ③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⑤发表的论文、文章和奖励证书等。

  3.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研究所通知具体复试事宜(时间一般在9月或10月,部分京内研究所将在暑期夏令营期间安排复试)。复试时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携带推免申请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内容由各研究所制定,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4.复试且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 )办理报名和确认拟录取等手续,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三、其他

  1.2016 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请先参考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导师情况请登录:https://old.gscaas.net.cn:8081/tutor/doctor_tutor.asp 查看,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参考:https://www.gscaas.net.cn/Html/2013_10_15 /2160_2357_2013_10_15_86939.html。

  2.推免申请考生的复试成绩、拟接收意向均以考生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方能生效。

  3.凡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均免一年学费,优秀推免生(来自“211”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5%以内)免三年学费,同时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年)。

  四、咨询方式

  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

  电子邮箱:yzb@caas.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