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11 编辑:bin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2015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我院2015年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市(地)、县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类别和领域

  我校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代码为920100,包括教育、工程硕士等2个专业学位类别,6个招生领域,拟招收90名左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如下表: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安排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政治理论及专业课考试,共3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政治理论及专业课由我校组织。

  (一)GCT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详见准考证)。GCT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 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和相应专业学位类别的自命题考试,这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5年职教硕士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列表”。

  四、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 //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广东省内的现场确认点信息,考生可查询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通知(网址:https://xwb.gdhed.edu.cn/index.html)。

  广东省的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H3-101(北校门进入右转约300米处)。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2-15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

  (二)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下载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自审

  报考者网上填报信息前,必须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我院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生单位审查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届时由我院研究生处公布)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还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我院资格审查、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考试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原则

  GCT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合格线,方具备复试资格;考生复试的专业课笔试、面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必须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我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招生单位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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