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大学在职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6-29 编辑:bin

  一、招生类别、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咨询电话

  (一)法律硕士(J.M)

  1.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2)外国语【(英语)全国联考】

  (3)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3.招生人数:50人

  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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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咨询电话: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0371-22864222

  (二)教育硕士(Ed.M)

  1.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8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3.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2)外国语【(英语)全国联考】

  (3)教育和心理学综合(全国联考)

  (4)专业考试(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各专业领域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4.招生人数:100人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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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咨询电话及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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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考“学科教学(思政)”的考生请认真选择报考学院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资格审查

  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别注意:

  (1)考生须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河南省学位办网站浏览更多相关信息。

  (2)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无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如出现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4)复试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00。详细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

  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表(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果没有不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复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于联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我校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培养方式及费用

  考生被录取后,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期限为2.5-3年,考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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