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6-24 编辑:bin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厚重文化底蕴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其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烽火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组建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下设28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40余个科研机构,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工商管理硕士(MBA)等13种专业硕士,为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重点高校之一。是中国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的10所重点大学之一和全国首批承办海外孔子学院的16所高校之一,为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全国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教育工作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领域

  我校2015年在14个学院18个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详见下表:

  注: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三、招生计划数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 人。具体招生领域的招生限额,待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确定。

  四、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若考生对报考身份、学历等有疑问,可先咨询我校招生处研招科。

  五、报名办法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名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我校在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7 月12 日-15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298 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云南华文学院)三楼310室。

  特别提醒: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当地省学位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满足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2)准备材料

  ①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原件。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③网报时生成打印的《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请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系统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温馨提示

  (1)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5 年10 月9 日-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298 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云南华文学院)三楼310室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处网站,届时将发布现场确认公告。

  (三)准考证下载

  请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即全国联考)

  1. 考试科目:英语一(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一门科目)。

  2.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3. 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

  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2015年底或2016年初进行,具体复试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

  (三)考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

  1. 收费标准

  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 号)规定,2015年专业学位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80 元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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