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30 编辑:bin

  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渊源于1921年建校初期的商学部。 1949年以后,在厦门大学前校长、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先生的带领和精心培育下,厦门大学经济学科得到了迅速发展。1982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厦门大学经济系升格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这是中国大陆重点综合性大学建立的第一所经济学院。30多年来,该院一直是中国大陆最重要的经济学教学与科研基地之一。

  二、专业硕士介绍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随着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具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专业学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科技越发达、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越大,是现代高等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日趋精细,职业实践越来越复杂,专业学位在丰富人才培养类型,促进知识经济产业成长,提升社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从2010年起,国家在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时,将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列下达,明确招生单位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同时,要求具有专业学位授权的招生单位按不低于5%逐年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减出部分用于扩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纳入国家统一的硕士生招生计划。

  三、招生规模

  经济学院2014年拟招收税务专业40名(在职)、资产评估25名(全日制)、金融专业40名(在职)、保险学30名(全日制)、应用统计专业25名(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20名(在职)。

  四、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工程” 、“985工程”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zsb.xmu.edu.cn)。

  6、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出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28日—10月10日。所有通过我院夏令营选拔考核同时又取得推免资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都必须通过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最迟须在 2015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我院税务、金融和国际商务(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报名参加除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五、考试录取

  采取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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