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已成为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水、陆交通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分为无影山校区、长清校区、威海校区3个校区办学。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367人,专任教师99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97人、副高级职称356人。
二、培养目标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本领域设载运工具运行安全与节能环保、港航路桥与隧道工程、海洋运输与物流等方向,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交通运输领域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本领域设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船舶电子电气与轮机工程、游艇游轮工程等方向,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学制为3年。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5年2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共招生40人左右,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见下表。
招生专业领域及招收人数

各领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略作调整。
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 chsi. com. cn ,教育网址:https://yz. chsi. 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 chsi. com.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信息。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 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复试笔试科目请到我校网站查询。
(3)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
入学考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标准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分专业(方向)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同专业第一志愿、相近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如有缺额,再按照相同专业调剂志愿、相近专业调剂志愿的顺序予以录取。
九、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