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和26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6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000余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2人 (不含双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3人,讲座教授3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2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教授900余人,副教授约1300人。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拥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一般这个实验室不对外公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专业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文献资源741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港澳台学生14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约300批、1500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现将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 2015年我校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6100名左右,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学术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15年我校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模式,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2. 2015年我校有212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3800名左右,公布的院(系)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
3. 2015年我校有26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400名左右,其中,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27个专业领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及20个专业领域。各专业学位领域招生指标均含推免生和统考生。
4. 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对口支援计划均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对口支援计划报名人员应以对口高校盖章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开始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国防生、强军计划、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属于定向就业类别。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3年。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中,公共管理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年,其他院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的培养年限为2. 5年,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法律硕士、临床医学各领域、口腔医学、护理的培养年限为3年,其他各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年。
三、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所有类别的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核后另行公示,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