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5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4-08 编辑:bin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学校由被誉为“中国现代会计之父”的著名教育家潘序伦先生始创于1928年,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并入其他财经院校。1980年复校,2003年设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是全国首批开展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校。

  学校现有松江和徐汇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35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风景秀美,设施一流,是求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设有会计与财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金融学院、财税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等12个教学院部,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22个本科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五大学科门类。现有在编教职工8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9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6 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人。

  八十多年来,学校秉承“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校训,确立“诚信、实用、开放”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诚信教育、学验并重”的办学特色,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国家培养了数十万适应社会需要的财经管理人才。

  学校拥有会计学、金融学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会计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为上海市教育高地;金融学、税务2个本科专业为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会计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为上海市“085工程”建设项目;会计学教学团队为上海市市级教学团队;会计系列精品教材是上海市“十一五”重点规划教材;会计与财务学院为第一批上海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立信会计产学研基地和立信海集方金融工程实验中心是学校最主要的产学研基地。

  学校与松江大学园区内的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复旦视觉艺术学院等兄弟院校实行教学资源共享。

  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河畔分校、赛福克大学、英国基尔大学、赫德福德大学、法国雷恩商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温哥华岛大学、日本千叶商科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20多所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与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国际会计师公会AI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进行国际会计资格的培训。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是较早开展审计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之一,有厚重的专业积淀,在会计、审计领域具有传统优势。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校内教授与实务界专家相结合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拥有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立信会计产学研基地,在业界享有盛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浦东新区审计局、松江区审计局、沪港国际咨询集团等联合建立的4个研究生实践基地被命名为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进“上海市高校就业工作示范性创新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5月荣获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首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率达1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审计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向

  侧重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三个方向,以审计综合素养、职业判断以及信息系统审计技术与方法为培养重点。

  三、培养机制

  实行全过程联合培养。采用产学研联合,理论学习、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一体化培养机制。学校与实务界联合制订培养方案,联合进行教学与实践指导,实现从招生、授课、践习到学位论文答辩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学校与实务界联合。学生就读期间可参与学校与合作实务部门联合开展的应用性课题研究,并到合作实务单位实习实践。毕业后合作实务单位将择优录用实习生。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2年。

  五、招生计划

  60人(含推荐免试生;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六、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万元。

  七、奖助情况

  学校通过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立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提供“三助”工作岗位、境外访学资助等对学生进行奖励及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每年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所有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

  (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0万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3万元/人·学年。

  2.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

  八、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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