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5年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翻译硕士日语口译日朝双语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本科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 chsi. com. cn,教育网址:https://yz. chsi. 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推免生报名不再通过统考报名系统报名,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s://yz. chsi. com. cn/tm)。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 chsi. com.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六、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三)考生初试成绩于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