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19 编辑:bin

  一、沈阳理工大学简介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17个学院,2个教学部。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点45个,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 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53个本科专业。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8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61人,中国工程院杨绍卿院士受聘我校“特聘教授”。教授、副教授52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0多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特聘教授5人,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6人,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10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1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人。

  学校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26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校建设了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被命名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普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26346人,其中硕士生1682人。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

  学校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 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视频公开课上线课程5门,省级资源共享课上线课程2门。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是全省拥有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数量最多的高校之一。我校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军工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

  学校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12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 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的普希金俄语中心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俄语中心。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说明

  (一)2015年我校45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595人,分学院拟招生计划见下表,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武器系统信息与对抗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六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积极构建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加大奖助力度,以保障考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心学习。(详见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相关文件)

沈阳理工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院系所拟招生计划

1

00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20

2

002

艺术设计学院

16

3

003

装备工程学院

35

4

004

机械工程学院

100

5

005

汽车与交通学院

17

6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4

7

007

理学院

12

8

00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43

9

00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1

10

010

经济管理学院

147

11

011

外国语学院

20

合计

595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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