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发布时间:2017-02-12 编辑:bin

  9.“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10.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1.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八、其它

  1.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外,其它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我校2015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5.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6.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我校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10.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九、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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