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08 编辑:bin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名额

  我校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名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免试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各院系可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其他要求。

  三、接收程序

  全校接收推免生的一般程序如下: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在网报成功2日内将以下材料交或EMS招生院系: 1、《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中央民族大学 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个人陈述》; 3、申请人毕业学校两位副教授或教授的《推荐信》; 4、本科期间成绩单(须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 5、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效验原件)。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院系审查考生的申请材料,并确定复试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前来复试申请人网上确认复试,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并交纳复试费100元。院系最迟于2014年10月16日将拟接收的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研招办复核。研招办将拟接收名单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确认待录取。

  研招办于2015年5月份对接受待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复查,并向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工作细则,指导并监督各专业的实施工作。

  3、各专业依托专业招生导师组成立专业考试组,确定考查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复试工作。

  五、信息公开与复议

  1、信息公开

  研招办于接收推免工作开始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发布全校的接收工作安排,于复试结束后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院系的拟接收名单和复试成绩,拟接收名单公示10天。

  招生院系于接收推免工作开始前在本单位的二级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接收工作安排。

  2、复议

  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成绩和拟接收结果负责。考试成绩及拟接收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内,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六、其他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专业面试时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2、推免生申请材料中的《申请表》、《个人陈述》、《推荐信》可从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推免生若向招生院系邮寄材料,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不要使用民营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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