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9-24 编辑:1041

  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单考生报考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事地、矿、油艰苦行业的技术人员,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

  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均实行网上报名,请广大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2014年10月10日-31日,应届生可于9月25日-28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珠宝学院和艺术与传媒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艺术与传媒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的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湖北省内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内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外考生就近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

  已网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包括缴费、照相、确认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学信网(www.chsi.com.c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于2014年11月25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该中心网站提供的学籍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寄送或传真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准考。

  2.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此,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3.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对报考我校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具体程序为: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向我校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校相关单位对拟报考考生进行学术背景审查,必要的可组织考试->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按规定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由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审查;公共管理硕士由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审查;工程管理硕士根据考生报考单位,分别由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六、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考生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①111单考政治,②240单考英语,③611地球科学概论,④904地球科学理论与实践。均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网上报名时按照报考专业选择与统考生相同的考试科目,现场确认时我校统一更改为上述科目。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网站查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 333-教育综合、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2.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公布考试大纲并命题。考试大纲请从我校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七、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初举行,我校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各自网站公布。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一区分数线。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回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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