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7-31 编辑:1027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2门(公共管理硕士)、3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3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3门)或4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707心理学基础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普通心理学、心理研究方法、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统计与心理测量学;

  4、352口腔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5、701生物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

  6、702卫管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社会医学、管理学原理、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医学统计学;

  7、349药学综合(我校命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8、353卫生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医学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9、308护理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5年9 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告知。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一)2015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85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约330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得到录取成绩,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 ´ 3年。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九、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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