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2017-07-12 编辑:1027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5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教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报考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党校毕业者除外);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②同等学力复试前必须选择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者,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上网(网址为https://yz.chsi.cn/或https://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①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②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应届生地址详细到所在学院及年级,并且到2015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③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④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⑤南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南通大学xx学院学工办(应届生)”。南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通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3.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4.南通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通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南通大学人事处”或“南通大学xx医院人事科”。

  (三)现场照相及时间

  在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本人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请注意: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最好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特别说明:不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果坚持报考,不论是否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不予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医学二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6-西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5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