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及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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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研究方向 |
业务一(专业主科科目、内容及要求)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科目、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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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作曲 |
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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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 |
复调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包含作曲、和声、复调、配器四门,复调、配器、和声方向考生考所报研究方向主科科目之外的其它三门,曲式、音乐分析方向考生考和声之外的其它三门,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方向任选其中三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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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器 |
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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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 |
和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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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 |
曲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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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分析 |
音乐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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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 |
视唱练耳(视唱占40%、练耳占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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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理论 |
音乐基础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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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音乐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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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中国音乐史 |
中国音乐史 |
1、音乐名作听辨 2、音乐学基础(包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四门,任选其中的三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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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 |
西方音乐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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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与世界民族音乐 |
中国传统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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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 |
音乐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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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传播学 |
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任选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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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编辑与音乐文献编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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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钢琴教育 |
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3首(练习曲1首,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之3、之6及op.25之2、之7除外;三声部(含)以上的复调乐曲1首;奏鸣曲的1个快板乐章); |
1、演唱:不同风格作品3首; 2、理论笔试:音乐教学法、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教学法必考,从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两门中任选一门,各占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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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教育 |
演唱:不同风格作品4首。 |
1、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3首(练习曲1首,须达到740以上程度;乐曲1首;奏鸣曲1个快板乐章); 2、理论笔试:音乐教学法、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教学法必考,从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两门中任选一门,各占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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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音乐教育学理论 |
音乐教育综合(音乐教育学与音乐教学法占60%,音乐心理学占40%。) |
1、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3首(练习曲1首,须达到740以上程度;乐曲1首;奏鸣曲1个快板乐章); 2、演唱:不同风格作品3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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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心理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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