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注意目录统计时间的有效性。 截止时间 2008年3月17日 。
2、目前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权的学科门类涉及理、工、经、管、文、法、 哲 、教等 8个门类。
目前可授予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 109个(包括自主设置的10个),其中可授予博士学位的二级学科48个(包括自主设置的9个)。
目前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共 20个,其中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9个。
目前有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科 3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19个工程领域。
3、带 ◎ 的一级学科为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共9个。
4、带 〇 的一级学科为有权按一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共11个。
5、带 ★ 的一级学科为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共4个;带 ★ 的二级学科为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共12个。
6、带 ☆ 的二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共4个。
7、带 ▲ 的二级学科为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的博士、硕士学科,共9个。
8、带△的二级学科为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的硕士学科,共1个。
9、带 ● 的一级学科为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共8个。
10、除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的博士、硕士学科外,各学科点的名称和代码均为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公布的标准名称和代码,各学科点的一级学科代码为二级学科代码从左向右的前4位,门类代码为二级学科代码从左向右的前2位。例:“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代码为“010108”;一级学科代码为“0101”;门类代码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