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2008-4-22)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说明:
2008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清华大学已经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增设该二级学科后,清华大学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情况见附件。

附件:

清华大学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学科代码、名称

(2008年4月)

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共 35个)

(覆盖二级学科数 173个,另有3个不分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点)

二、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 6个)

三、仅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 2个)

四、仅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 12个)

注:共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18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9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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