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2012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1.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n/或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务必牢记网报系统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供打印准考证等功能使用,我校无法提供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在报名时间内,除“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请务必确保研招网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时间结束后我校不接受信息修改。
  2.2012年清华大学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按拟报考的招生单位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3.所有报考我校MBA、MPA、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130520)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 、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1103)”报考点。
  4.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荐免试”直硕生中,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中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1103)”报考点;京外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现本科所在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选择报考点。
  5.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即所有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11月10-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但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期间支付138元/人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已转入我校招生系统后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我校系统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在网上交费成功24小时后(遇周末顺延至周一),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1)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网址为: yz.tsinghua.edu.cn。
  (2)点击“登录”,考生类型选择“硕士生”,初次登录用户名为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的数字部分),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以免被他人窃取。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我校不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3) 登录成功后,考生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并打印《2012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请不要采取任何形式修改该表已经确认的栏目,一经查出,后果自负。《2012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必须本人签字,无须考生人事所在单位盖章。
  (4)报名者务必于2011年11月4日16:00之前将《2012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粘贴好考生本人当月免冠正面一寸黑白照片或彩色白底照片(如因照片与本人不符,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后寄达/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11月8~11日可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查到本人照片即完成报名程序。如有问题,请立即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82192。
  (5)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寄达报名信息表、网上查到本人照片)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其他证件无效)在我校参加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6)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其他证件无效)在我校参加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7)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6. 其他重要说明
  (1)报考其它招生单位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设置的报考点,请勿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
  (2)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请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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