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法学)2015考研调剂信息

发布时间:2017-07-29 编辑:bin

  根据《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5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法律硕士(法学)8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原则上从已进入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且本科第一专业为法学专业,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按照获接受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符合法律硕士(法学)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5年3月19日14:30----14:50提交本院研究生秘书。复试时间:3月19日下午。

  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当天15:00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6991,联系地址:法学院B320。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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