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0 编辑:bin

各位考生:

  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缺额信息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可查询,该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2015年3月18日开通),现将调剂事宜公布如下:

  一、我校调剂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或专业学位类别[门类代码或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初试分数要求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280 37 56
经济学[02] 330 45 68
法学[03] 300 42 63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20 44 132
文学[05] 345 52 78
历史学[06] 300 42 126
理学[07] 275 36 54
工学[08] 280 38 57
农学[09] 255 34 51
医学[10] 285 39 117
军事学[11] 290 39 59
管理学[12] 335 46 69
艺术学[13] 325 34 51
体育学[0403] 265 34 102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300 42 63
教育硕士[0451] 320 44 66
体育硕士[0452] 265 34 102
新闻与传播[0552] 345 52 78
工程硕士[0852] 280 38 57
农业推广硕士[0951] 255 34 51

审计[0257]、工商管理[1251]、

公共管理[1252]、

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 、

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

160 40 80

  注:学科门类代码即报考专业代码(6位阿拉伯数字)的前两位,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即报考专业代码(6位阿拉伯数字)的前四位。

  二、调剂要求

  我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进行,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调剂到我校外国语学院040102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可除外)。

  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调剂到我校外国语学院045108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可除外】。

  专业学位的判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4、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我校的调剂复试分数线(特别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403XX专业考生若调入我校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初试成绩仅需达到“体育学[0403]”分数线要求)。

  考生上线与否简单判定方式:①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代码(6位阿拉伯数字)的前两位(专业学位取前四位),对应我校调剂复试分数线表中相应门类,若分数达到要求即具备调剂资格,可以调剂到我校相同或相关专业,反之则表示不符合教育调剂政策,不能调剂。②请考生尝试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若能够登录且能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则可调剂到我校相同或相关专业;若能登陆但不能填报我校,请考生填报地处二区招生单位志愿;若不能登录,则表示分数不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不能调剂(详情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上调剂专题)。

  5、申请调剂到我校020101政治经济学,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5世界经济,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02区域经济学,077601环境科学,085212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初试第三堂考试科目必须为数学(即考生初试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代码必须为301、302、303或601-609中的一种)。

  6、申请调剂到我校045101教育管理、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我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8、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公共管理专业。

  9、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专业。

  10、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业。

  11、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12、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13、我校不接受其他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调剂公告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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