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2014级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相关事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2014级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已由人事处核定岗位,进入岗位聘用阶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批准设岗的单位,在2014年11月11日前,将《助管聘岗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纸质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研工部(纸质版交敬业楼4010室,电子版发送至)。汇总《助管聘岗信息表》后,将根据相关情况,统一组织14级研究生助管岗位选聘。

  二、各聘用14级研究生从事助管工作的单位,需设“三助审核员”一名,每月对本单位聘用的14级研究生助管进行工作考评,并按时登录“研究生奖助管理系统”,填写本单位14级研究生助管的工作考核等次,核定当月津贴发放数额。研工部会为各单位指定的“三助审核员”,设定其在“研究生奖助管理系统”内的对应账号(具体账号信息及操作方式会以电子邮件通知,请各单位三助审核员注意查收)。

  三、助管岗位工作时间及津贴设置:所有助管岗位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原则上硕士生每半个工作日40元,上限每月700元;博士生每半个工作日60元,上限每月1000元。各单位“三助管理员”,在系统内收到学生提交的当月津贴申请后,以岗位完成工作量(工作时间)为基础,结合工作考核等次(不合格、合格、优秀),对当月津贴应发数额做合理的上下浮动(原则上以合格为基准,其他档次上下浮动金额不超过当月应发金额的20%,且最高不可超过每月上限),确定每个助管岗位的应发金额。

  四、因本次助管聘用是首次开展,且本学期时间已经过半,故本次助管岗位聘期,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因假期等原因造成不足6个工作日的月份,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津贴),从2014至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助管聘用按学期进行,每年5月、11月,完成用工单位岗位申请,每年6月、12月,完成岗位核定,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完成学生报名及岗位聘用。

  五、若本次获批准设岗的单位,已有满意的拟聘用14级研究生建议人选,请填写并提交《拟聘用名单报备表》,并通知其按要求报名竞聘。

  附件:1.助管聘岗信息表

        2.校部机关研究生助管岗位审批汇总表

        3.各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审批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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