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考研备考即将开始,关于考研数学这一科,积分是考试重点之一。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一些考研数学的相关知识点以及建议,供阅读参考。
1.复习知识体系
在讲定积分的时候,我又回归到原来的讲法:从知识体系讲起。因为定积分这章非常重要,考试考查的内容多而广。这章包括:定积分的定义,性质;微积分基本定理;反常积分;定积分的应用。这四个部分各有侧重点。其中定积分的定义是重点;要理解微积分基本定理;要掌握定积分在几何和物理上面的应用。至于反常积分大家了解就行了。
2.深刻回顾知识点
在掌握了知识体系之后,自然就需要明确具体的重点知识点了。首先是定积分的定义及性质。大家需要深刻理解定积分的定义。我觉得同学们不仅要会用自己的话来表述定义,而且要一步一步的写出精髓。比如说从定义中体现的思想:微元法。同学们要理解分割,近似,求和,取极限这四个步骤。同时要知道其几何意义及定义中需要注意的方面。对定积分定义的考察在每年考研中是必考内容。所以希望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至于性质,大家关键也在于理解。特别是区间可加性;比较定理;积分中值定理。对这三个性质大家一定要知道是怎么来的。考研中有关积分的证明题多多少少会用到这三个性质。所以大家只有理解了才懂得在什么时候用。然后是微积分基本定理。这个知识点非常重要。因为它定义了一种新的函数:积分上限函数。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它的导数就是f(x)。所以我们扩展了函数类型。那么导数应用中的切线与法线;单调性;极值;凹凸性等应用就可以与积分上限函数联系了。同时提出了牛顿-莱布尼茨公式,使得我们可以用不定积分来计算定积分。希望同学们要掌握牛顿-莱布尼茨公式的证明过程。补充说一点:求定积分常用的方法是基本积分公式;换元积分法(凑微分法和换元积分法);分部积分法。其中换元积分法和分部积分法是重点。大家要理解换元积分法的思想。即我们通过复合函数求导公式推出了凑微分法;通过三角代换,根式代换等提出了换元积分法。而我们通过相乘函数的导数公式推出了分部积分法。所以大家只有知道这些方法是怎么来的才能更好的使用这些方法。接着大家要注意变限积分求导了,最好请大家自己证明下。第三个要说的是反常积分。对这一部分,同学们了解基本定义,会用定积分判断是否收敛就够了。最后,是定积分的应用。其实就是微元法在几何以及物理上面的应用。同样的,同学们要知道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区别。在几何上,数学三只用掌握用定积分求面积和简单几何体的体积。而数学一和数学二还要求掌握用定积分求曲线弧长,旋转曲面面积。在物理应用方面,数学一和数学二主要掌握用定积分求变力沿直线做功,抽水做功,液太静压力和质心问题。但核心是,同学们一定要掌握微元法的思想。
3.大量做题
在大家理解了重点知识以及明确了考试重点后就需要做题巩固了。关键是做真题,反复做真题,反复练习。
数项级数的学习要点
级数部分知识的学习历来被认为是学习的难点,主要原因是本部分概念及方法都很抽象,不容易操作,面对题目比较茫然,不知该如何入手讨论。本文中,跨考教育数学教研室邵伟如老师将对数项部分知识进行梳理,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可行的思路。
级数部分从大的方面来分的话主要考察数项级数及函数项级数,数项级数部分主要考察级数的敛散性,函数项级数部分涉及到求和及展开,数三的同学考察幂级数,数一的同学还考察傅里叶级数,数二的同学不考察级数。
数项级数,顾名思义就是级数的一般项为数,数项级数大体分为两类考察,一类是正项级数,一般项均为正数;一类是一般项级数,一般项是可正可负的数,其中特殊的是交错级数,一般项由正负交叉的数构成。每个类型的级数都有相应的判别敛散的方法。
正项级数是考察重点,数一、三的同学均以考察级数敛散的判别法为主,但出题的侧重点又有所区别,数三的同学以选择、填空小题为主,数一的同学除了考察小题以外,还会以判别法,主要是比较审敛法为主考察大题,总之,数一的同学要求更高一些。正项级数审敛法主要有:比较审敛法(常需要借助p级数)、比值审敛法(级数自身前后项相较,适用于一般项含阶乘的正项级数)及根值审敛法(级数自身前后项相较,适用于一般项含n次幂的正项级数)。总得来说,比较审敛法体现了借助已知敛散性的级数判别未知,比值及根值审敛法主要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力更生。一般项级数判敛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进行。首先,计算一般项的极限,如果一般项的极限不为0,那么本级数必发散;如果一般项极限为0,只能说明级数有收敛的可能性,但不能立即判敛(反例:调和级数),那么需要进一步判定,如何判定呢?需要将级数的一般项加绝对值,这样一个一般项级数就变为正项级数,即可由正项级数判敛的三个方法判敛,如果收敛,则此时级数收敛,且称为绝对收敛,如果发散,则需要去掉绝对值,看一般项级数本身的敛散性;如何判别一般项级数的敛散呢?此时有两个走向,一是看级数是否为交错级数,如果是交错级数,则用莱布尼兹条件判敛,收敛,则称级数为条件收敛;若虽是交错级数却不满足莱布尼兹条件,或级数是一般项级数但并非交错级数,那么一般需考虑定义法判敛,所谓定义法,就是先计算级数的前n项和,然后前n项和取极限,若极限存在,则级数收敛,若极限不存在,则级数发散。
当然,除了以上介绍的审敛法以外,我们还需熟练掌握级数的一些性质(比如:收敛+收敛=收敛、增加或去掉或改变级数的有限项不影响级数的敛散性等)来判别。希望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多注意这些性质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