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已在近日公布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工作细则,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信息,做好考研复试的准备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查看。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海大研内字〔2016〕7号)文件,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外国语考核以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研究生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法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琪
副组长:崔 凤
成 员:胡家强 同春芬 王书明 允春喜 郭金明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组织人员进一步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内容包括: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2)准考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须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准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加分资格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各系所复试工作安排。
2.面试。合理分配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保证公平公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核
(1)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结果将由研招办于3月27日前反馈本单位。
(2)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 按照教育部规定,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音视频资料刻盘上交研招办。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依据《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原则,各项内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详见附件各系工作方案)。
(五)政审
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须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本人于复试期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
1.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其能否进入复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3.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原则计算录取总成绩;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1)全部为一志愿考生的专业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排名;(2)含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名。(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法政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初试、复试、录取总成绩及录取结果(拟录取、建议录取和不录取),电话通知拟录取和建议录取同学,并将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各专业招生计划:
法学:
专业名称 |
统考计划 |
调剂专项计划 |
法学理论 |
3 |
1 |
法律史 |
1 |
0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 |
0 |
刑法学 |
2 |
0 |
民商法学 |
1 |
0 |
诉讼法学 |
1 |
1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5 |
1 |
国际法学 |
5 |
1 |
公管系:
专业名称 |
统考计划 |
调剂专项计划 |
行政管理 |
4 |
1 |
社会保障 |
4 |
1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2 |
0 |
土地资源管理 |
2 |
0 |
政行系:
专业名称 |
统考计划 |
调剂专项计划 |
政治学理论 |
2 |
0 |
中外政治制度 |
2 |
0 |
国际政治 |
3 |
1 |
国际关系 |
2 |
0 |
社会学所:
专业名称 |
统考计划 |
调剂专项计划 |
社会学 |
4 |
2 |
3.学费。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安排
1.3月26日下午(13:00-16:30)-3月27日上午(8:30-11:00),参加复试考生到崂山校区报到(具体地点见中国海洋大学研招办官网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后缴纳复试费、领取《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并到学院查看复试安排。
2.3月25日17:00以前考生网上完成心理素质测试。
3.3月27日下午至28日上午,学院组织复试。
(1)复试前本单位要进一步核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2)3月27日下午1:30-3:30进行笔试。
(3)面试时间详见附件各专业面试工作安排
4.体检考生本人于复试期间携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到校医院各校区门诊部(任选其一)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
地点 |
日期 |
时间 |
崂山校区校医院 |
3月27-29日 |
8:00-11:30 13:00-16:00 |
鱼山校区校医院 |
3月30日 |
8:00-11:30 13:00-16:00 |
七、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的硕士招生工作要继续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八、其他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复试小组成员均需签订《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实行巡视制度和监督制度。复试期间学院安排专门纪律检查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郭老师进行投诉和申诉(电话:0532-66781631)。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与本人利益相关者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或与本人利益相关者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