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4年调剂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4-25 编辑:1027

各位考生:

  机械工程学科、工商管理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接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其中机械工程学科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接收工学、理学、农学门类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可接收未考数学的相应专业的考生。

  调剂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调剂优惠政策

  1. 初试成绩高出所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的调剂考生,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按学年平均发放。

  2. 初试成绩高出所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20分以上的调剂考生,奖励在读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按学年平均发放。

  3. 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奖励在读期间第一学年学费。

  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享受学校的其他奖助学金政策。长春大学奖助学政策由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和创新基金三部分组成。

  (一)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具体标准根据吉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2.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 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学校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奖励标准为2万元。

  2. 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的研究生,以在校学习一年半以后的课程学习成绩为基础,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组织评定后报学校批准。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评定条件和评定比例为:

  1)一等奖6000元,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

  2)二等奖3000元,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25%。

  3. 科研奖学金

  科研奖学金包括优秀学位论文奖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两类。

  1)优秀学位论文奖: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3000元,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1500元,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研究生科研成果奖: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 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学年进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评选,审核合格后均给予一定奖励。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研究生创新基金

  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活动;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活动等。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国家复试分数线(工商管理下各二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下各二级学科不要求参加数学统考)。

  2.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调剂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自己的报名账号进入考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长春大学(11726)和需要调剂的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若考生符合我校的调剂要求,我校会在24小时内通过此平台回复调剂成功,并通知有关复试事宜。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回复确认,并与我校招生学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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