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收费改革的“鲇鱼效应”

发布时间:2017-05-03 编辑:8036

  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对外发布消息,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提高研究生生活补助,从过去每月200元至240元,增加至每月500元。王哲(化名)连续两年报考北京某名校的王哲屡考屡败,年初国务院作出研究生取消公费、实行收费的决定,一度让她产生放弃继续考研的想法。这次政策的实施让她吃了颗定心丸。

  自今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来,各地各高校陆续出台落实意见或配套措施,研究生投入机制和收费政策逐渐走向明朗。这项酝酿多年的改革新政,将会产生怎样的政策效应,能否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为什么要建立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体现成本分担原则,打破公费自费“双轨制”

  2月6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的决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都要建立研究生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二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三是建立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取消公费、自费“双轨制”,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此时推出全面的研究生收费改革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元培学院副院长卢卫东教授对媒体表示,我国的研究生收费改革已经酝酿和试点了十几年的时间,其间既有理论、政策的深入研究,又有实践经验的总结和传播。有关方面对这项政策的推出非常慎重,政策的制定也相对完善。

  事实上,从本世纪初开始,我国实行本科生收费改革不久,社会上就年年流传着“读研全部要自费”的消息。2002年8月,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研究与建议报告(征求意见稿)》,正式提出研究生收费机制改革。

  “应该说,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别敦荣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招生计划更是达到60.8万人,是2001年招生总数的3.8倍,研究生扩招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能够增加经费投入,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非财政拨款研究生收费问题研究”课题组对北京5所理工科高校的调查、测算结果,2004至2006年,硕士研究生生均年培养成本为3.54万元,博士研究生为4.72万元。2013年全国计划招收研究生60.8万人,假设按照这个成本粗略估算,且培养成本全部由财政承担的话,财政投入将达到数百亿元。

  别敦荣表示:“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是带有竞争性、选拔性的精英教育,应当由个人承担部分成本。”卢卫东也曾表示,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一样属于准公共产品,研究生教育成本最高,资源最为有限,受益者更加集中,更应当进行成本分担。“谁从研究生教育中受益,谁就应当负担研究生教育的部分成本。”

  近年来,现行的公费与自费并存的“双轨制”收费模式一直饱受质疑。由于公费生的名额有限,而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如何确定自费生和公费生、其标准是否公平公正就成为考生最关心的问题,有时甚至会引发尖锐的冲突。

  别敦荣指出,收费制度改革能够有效地调整研究生教育收费“双轨制”的现状,在全面实行收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通过助学金和奖学金激励学生的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优化目前不尽合理的学科结构。

  从2006年开始,我国开始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最初从华中科大、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南交大3所高校开始,2007年扩至17所高校,2008年扩至56所高校。2009年,教育部下发通知,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中央部属培养研究生的高校,改革试点在部属高校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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