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7-25 编辑:张莉

  沈阳化工大学已经公布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优惠政策,欢迎阅读了解。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吸引优秀生源,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大幅度增加我校一志愿上线率,针对我校2017年招生报名工作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本政策适用于2017年招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收费标准:学术型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6000元/生/年(社会工作、会计:10000元/生/年)。

  三、奖励和资助优惠政策

  (一)一志愿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新生入学奖学金: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种类及金额标准如下(新生入学奖学金种类之间不兼得):

  (1)一志愿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国家录取线录取的考生(不含第三批本科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3000元/生。

  (2)生源奖学金凡是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第三批本科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元/生。

  (3)入学成绩奖学金

  考生初试中统考的三科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30分以上者(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及未考统考数学的两科统考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40分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元/生。

  考生初试中统考的三科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线20分以上者(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及未考统考数学的两科统考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30分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6000元/生。

  考生初试中统考的三科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线10分以上者(按照满分为100分计算)及未考统考数学的两科统考平均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20分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4000元/生。

  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为了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生,不纳税。

  3.学业奖学金:为了鼓励研究生提升学业水平,发挥创新能动性,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生,评选比例为100%。

  (2)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一等奖12000元/生,比例为10%,二等奖6000元/生,比例为20%,三等奖3000元/生,比例为40%。

  4.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术论文奖共分三个级别:一等奖5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5.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6.优秀研究生奖:辽宁省优秀研究生、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二)一志愿研究生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和助教津贴。

  (1)助管津贴为了提升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管理能力,学校设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津贴标准:400-1000元/生/月。

  (2)助研津贴导师对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岗位,津贴标准:自然科学学科最低为每生2000元/生/年,人文社会科学及经济管理类学科最低为1000元/生/年。

  (3)科研项目补贴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的多少,对研究生发放科研项目补贴。

  (4)助教津贴学校提供一定比例的助教岗位,安排研究生协助导师助课、助实验或相关科研活动,津贴标准:1000-1500元/生/科。

  (三)研究生入学、学习保障制度

  1.特困生援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研究生在学费上将给予适度减免,开启绿色通道。

  2.住宿费减免制度: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免住宿费。

  3.企业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企业奖学金用以资助学习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研读。

  (四)导师选择的优先权制度

  2017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优先选择导师。

  此政策如有变动,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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