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史专业介绍

发布时间:2017-07-28 编辑:bin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教育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尤其是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

  2.掌握系统的教育史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教育史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教育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古代教育史

  2.中国近现代教育史

  3.中国当代教育史

  4.外国教育史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3年。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中同等学力、跨专业 、非全日制硕士生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所需修得的最低学分为3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发展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硕士研究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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