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21 编辑:张莉

  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已经公布了2017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详细资料,欢迎阅读查看。

  一、学院及接收专业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前身是1940年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经七十多年的发展,今天化学学科已经是江西师范大学优势学科和优先发展学科,江西省高水平建设学科。

  1984年化学学科获得学校首个有机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化学学科现有化学教育、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四个本科专业;拥有化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工学)、以及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工程硕士(化学工程)三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14年化学学科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此,化学学科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所组成的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化学化工学院有一支充满活力,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编在岗教职工总数102人,专任教师76人。目前有学术型研究生导师68人,其中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35人,55人具有博士学位。

  学院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6个,实验室面积2.0万平方米,大型实验仪器设备90余台(套),原值8000多万元,这些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

  接收保送的专业有:化学一级学科点(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工程硕士(化学工程)。

  以上专业预计招收人数合计不超过40人。

  三、申请条件

  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执行。

  四、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五、接收程序、复试及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和实验操作技能测试。

  2.复试时间及地点:分批进行,随到随复试。

  3.录取规则:复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专家小组当场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六、签署协议

  被录取考生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录取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七、学校奖助政策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一年6千,分十个月逐月发放);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其中分三等,一等新生奖1万元、二等新生奖6000元、三等新生奖3000元、推免生可享受一等新生奖1万元。)、“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2、“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人)、3、“学业奖学金”(省级学业奖8000元/人,覆盖面40%;校级学业奖4000元/人,覆盖面60%)、4、“熊智明奖学奖教金”(研究生将近1500元/人)等;

  2.为激发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学校设立了研究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奖(详见校发〔2015〕70号文件);

  3.为了鼓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另有“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评选。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方荫楼3区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330022

  联系人:郑老师0791-8812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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