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报名考试现场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一、时间

  日期:2012年11月10日—14日。
  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
  (财务处和银行需账目交接,敬请理解时间安排)
  
  二、地点

  湖南大学南校区逸夫楼中栋101室、102室、103室。

  三、报名程序

  1.验证:
  考生领取报名单后,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凭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报名号到验证处进行验证。
  同等学力考生(含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
  2.缴费:报名费180元/人。考生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手续后,不论何种原因,报名费不再退还。
  3.照相:交费后到照相处照相。
  4.交表:
  照相后核对现场打印出的带本人照片的报名信息简表,核对无误后签名并交表;如核对有误,请到103室改错处进行修改,再次核对后签名。(如果考生自行将报名信息简表带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交表后所有报名程序结束。

  四、其它事项:

  1.由于我校考场有限,我校报名点只接受下列两种考生报名: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
  (2)湖南大学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尚未进行网报的考生,我校不再接受补报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遗失,考生必须持所在高校教务处盖章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4.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考生应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带本人照片的“毕业证明书”,否则不予报名。
  自考生现场确认时(截止至11月14日)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即自考生没有“应届”的说法。
  5.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到逸夫楼北栋20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考。今年的单独考试只接受理科、工科类专业的报考,其他学科门类的专业不接受单独考试的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大学阶段成绩单,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的介绍信,2份专家推荐信。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报考条件详见《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7.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高校同意,考生须提供所在高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加盖公章)。
  8.不能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人考生,必须出示军队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请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人考生到“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附件尽快办理。
  10.2013年全国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