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的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现面向全国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3.国家外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二、接收专业

  除国家规定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外(如MBA等),我校所有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另我校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可接收直博生。

  三、接收程序

  1.各院(部)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章程。

  2.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3.研究生院与各教学院(部)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院(部)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复试,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四、工作日程

  1.9月15日前,各教学院(部)将本单位制订的接收推免生章程及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库(库结构说明见附件)报研招办审核。

  2. 9月2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3.9月28日至10月25日,已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研究生院为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4.10月25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单位录取功能关闭后,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五、优惠政策

  除学业奖学金外,我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到6000元或10000元优秀生源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具体奖助政策,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upc.edu.cn/s/33/t/94/p/22/c/1874/d/1918/list.htm 查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对10月10日前录取到我校的本校推免生,优先满足其报考意愿。

  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受理举报(监督电话:0532-86983322、86981188),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六、附则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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