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7-07-15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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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简介

  1988年海南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在原海南大学法律系基础上建立,1988年起招收本科生,先后有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专业和经济法专业,1999年统一合并为法学本科专业。法学院先后培养法学本科以上人才一万余人,现有在校本科生658人、硕士研究生468人、博士研究生18人。

  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4名,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21人,博士学位26人。教师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专家2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2人,海南省教学名师2人。

  法学院学科发展快速,1998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8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法学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改革试点,2012年获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法学院重视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着力打造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现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海南省教学团队2个,海南省精品课程3门,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法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努力提升学术水平。2010-2015年间,共承担了课题12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50多篇,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著作、教材42部;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项。

  法学院为学生全面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学院设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分析室、物证实验室、法学图书分馆、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教学与科研辅助设施。

  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科与专业介绍

  海南大学法学学科发展比较快速,1998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1997年诉讼法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民商法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法学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改革试点,2012年海南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海南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入选教育部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目前海南大学招收在职、非法学、法学等三种类型法律硕士,招收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9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四个二级学科自2012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