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考核
3月28日8:30—11:30,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化院公用楼2-214房间)进行思想政治考核,请携带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学院审核留存)。
二.确认复试考生资格
3月28日8:30—11:30,化学化工学院公用楼2-211房间确认复试考生资格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请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学专业综合运用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面试顺序详情请见公告栏。化工组现场以口述的形式考察对化工实验、化工生产过程的掌握情况。
面试同学当场确认学习方式(脱产或在职),并将《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交给面试助理。
各组详细情况如下:
| 分组 | 专业 | 复试人数 | 计划录取人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 海化组 | 海洋化学 | 27 | 22 | 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 海化楼二楼会议室(海化楼204房间) |
| 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 | 5 | 4 | |||
| 化学组 | 无机化学 | 3 | 2 | 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 公用楼三楼多功能厅 |
| 分析化学 | 32 | 25 | |||
| 有机化学 | 3 | 3 |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3* | 3* | |||
| 化工学术组 | 化学工程(学术型) | 9 | 7 | 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 公用楼二楼会议室(公用楼2-207房间) |
| 化学工艺 | 2 | 2 | |||
| 生物化工 | 1 | 1 | |||
| 应用化学 | 8 | 6 | |||
| 化工专业组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69 | 50 | 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 公用楼三楼会议室(公用楼2-301房间) |
| 政审组 | 全部 | 164 | 124 | 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 化院团委(公用楼2-214房间) |
| 确认资格 | 全部 | 164 | 124 | 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 化院公用楼2-211房间 |
四.实验考核
在面试进行的同时,海化组、化学组各专业,化工学术组中应用化学专业,面试排序在后面的同学先到化学化工学院公用楼3区3楼进行实验考核,请服从现场老师协调安排。
五.笔试
(一)3月27日13:30-15:10,崂山校区教学楼6318教室进行《有机化学》专业课笔试,6314教室进行《分析化学》专业课笔试,均需准备计算器。
(二)3月27日15:30-17:10,崂山校区教学楼6318教室、6314教室进行《化工原理》专业课笔试,需准备计算器。
六.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化工类面试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由专家统一打分,共占总成绩的60%)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七.录取
一志愿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一志愿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调剂生录取根据复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总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