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已公布了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请进入复试的相关考生尽快做好考研复试的准备工作,小编为你搜集的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宏观调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制度,着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确保完成2016年招生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4.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10%-12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5.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二、复试时间
从3月18日起各学院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大批量调剂考生集中复试须于4月7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与地点各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4月7日之后各学院可以组织小范围补录,要求在4月13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4月18日下午4点前,全校所有复试录取工作均须完成并公示。
三、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保证差额复试比例为110%-120%。
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1分。
(二)接收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6.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7.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跨专业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8.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破格复试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2016年我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必须从严掌握。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历(学籍)。各学院必须要求考生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验证学历(学籍)信息并提交截图,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16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