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考研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2 编辑:bin

  根据清华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清研发[2015]4号)的文件精神,制定环境学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办法如下。

  1、复试基本条件

  复试分为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两种类型。

  报考专业为环境工程的全日制工程硕士考生,达到如下要求者可参加工程硕士复试:总分不低于320,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均不低于80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为全日制工程硕士生。

  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的工学硕士考生,达

  到如下要求者,可参加工学硕士复试:总分不低于3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均不低于80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为工学硕士生。未被录取为工学硕士生的考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申请参加工程硕士复试。

  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的工学硕士考生,达

  到如下要求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参加且只能参加工程硕士复试:总分不低于

  328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均不低于80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为全日制工程硕士生。

  2、实施办法

  工学硕士复试和工程硕士复试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环境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

  范围命题,由环境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②面试

  针对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两种类型考生,为确保评判标准和规则的统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拔人才,环境学院成立招生面试小组分别依次对

  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类型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100分当场给

  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考

  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

  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

  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

  3、录取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

  (2)总成绩的满分为100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3)复试过程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复试笔试成绩低于复试笔试录

  取分数线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

  格,均不予录取。

  4、跨院系调剂

  根据前面拟录取的情况,在未录满名额的前提下,由学院组组织专门的面试

  小组,对有意调剂到环境学院的其他院系达到我院复试基本条件(即本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第1条)的考生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学生原来所报考的院系的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5、工作日程安排

  3月9日前拟定复试方案交研究生招办审核。

  3月9日前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公布复试办法。

  3月11日下午13:00考生到环境学院中意环境节能楼103教学办报到及资格

  审查,看考场。

  考场:环境学院209和119会议室。

  3月11日下午14:00-16:00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类型考生专业笔试。

  3月12日上午8:00开始:环境学院组织工学硕士类型考生面试。

  (请提前15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环境学院205、311会议室(等候室209会议室)。

  3月13日上午8:00开始:环境学院组织工程硕士类型考生面试。

  (请提前15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环境学院205、321会议室(等候室209会议室)。

  3月16日下午1:00开始:组织跨院系调剂考生面试。(请提前15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环境学院311会议室(等候室209会议室)。

  3月19日拟录取汇报。

  3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向外单位进行调剂、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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