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编辑:bin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四)坚持校企联合选拔、共同培养的原则,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的实施。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本校招生复试各项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招生领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三)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考生的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笔试,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巡视、复议和保密检查工作。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及计划招生人数

  根据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厦门理工学院 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计划招生人数

  四、调剂

  厦门理工学院调剂接收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办网站。

  凡获得我校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1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s://yz.chsi.com.cn/)开通后,登录调剂平台选择我校作为调剂对象。学校通过审核后,将在调剂平台中向符合条件的考试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

  五、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最高不超过在 1 : 1.2。

  六、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招生领域负责,研究生办进行复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此表)。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请携带成绩单或证书。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各类证书等材料。

  7、准考证。(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不带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招生工作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单》)。

  8、体检由厦门理工学院统一组织。

  (三)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综合面试。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考核由各复试工作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科目按研究生办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目录来设置,专业课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复试笔试科目详见《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xmut.edu.cn/2015/0312 /330.html)及《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考试大纲》(https://yjs.xmut.edu.cn/2015/0312 /332.html)。

  (二)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满分100分。

  1、面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须有联合培养的企业的导师参加;

  ③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同一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应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参加综合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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