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公告(3)

发布时间:2017-03-31 编辑:bin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16日 (星期一)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

  3 月 20日—3月31日 (星期二)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 O 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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