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7 编辑:bin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安排,为确保我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原则

  1. 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按学校要求进行。

  2.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1.2左右。

  3. 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中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

  4.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根据宁波大学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1)

  5. 复试面试时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6. 复试小组评出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 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口试当场给出成绩。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时间
地点
325
报到
800-1630
西区厚德楼415
326
专业课笔试
900-1200
西区厚德楼408
专业课面试
1300-1430
西区小音乐厅
思想政治面试
1300-1430
西区厚德楼407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含外语加试)
1430-1500
西区小音乐厅
加试专业技能
1500-1700
西区小音乐厅
327
体检
 
校医院

  三、报到时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

  1.交验材料:

  ①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

  ③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2.交存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②《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表》(下载地址:https://graduate.nbu.edu.cn/showdetail.aspx?id=2044)。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③一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

  ④毕业证书复印件;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历届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⑥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制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5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⑦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⑧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⑨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附件1: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6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2
专业课(政治)笔试
100
0.4
不含加试成绩;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面试
100
4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5
加试单科成绩
100
/
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6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3)×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附件2:学生复试名单(更新中)

专业
调剂考生
中国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
盛友宁 张 雨 卢锐锐 马梦楠 孙宁谦

  复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default.aspx)。

  宁波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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