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6 编辑:bin

  根据学校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统一要求,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且成绩达到学院划定的所报专业复试线(学术型)要求的考生;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调剂生。免试推荐研究生不参加复试。学院将不再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2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招收35人(已招收推免生16人);专业型研究生招收27人(已招收推免生9人)。部分专业接受少量的调剂生,具体内容请见第六项“关于调剂”部分内容。

  根据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复试工作要求,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表1所示:

  表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法学
320
政治:55,英语:42
105
法律(非法学)
300
政治:50,英语:46
85
法律(法学)
300
政治:50,英语:46
85
新闻传播学
365
政治:59,英语:53
105
新闻与传播
358
政治:54,英语:55
100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

  2.地点: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9楼文法学院会议室

  3.内容:

  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有效证件与考生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信息是否一致;填写“2015年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登记表”;领取复试证及相关材料。

  4. 携带证件(验证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学院)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①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②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④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⑤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⑥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5. 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用100元。

  (二)体检

  于2015年3月30日在校医院体检。具体时间按校医院在校园网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笔试

  1. 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

  2.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1-104

  3. 内容: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查范围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法学、法律硕士专业的必考科目为法理学、宪法,选考科目为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任选一门)。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必考科目为新闻学理论、传播学理论,选考科目为新媒体与广告、广告学原理与实务、出版学概论(任选一门)。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历(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自考应届本科、网络应届本科)的考生于3月31日19:00-21:00考生加试笔试(考试地点在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9楼文法学院会议室):同等学历的考生需要加试报考专业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具体科目为:法学、法律硕士考生可在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任选两门非初试课程;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考生可在新闻学理论、传播学理论、新媒体概论中任选两门非初试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面试

  1. 携带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复试证;

  2. 内容:专业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英语口语测试。

  (1)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和了解,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潜力;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方面的经历;治学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以及日常交流能力。满分为100分。

  3. 时间、地点安排

  2015年文法学院研究生面试安排如表2所示。

  表2 2015年文法学院研究生面试安排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则后续复试考生依次前移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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