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录取新生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结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所领导、纪检监察人员和研究生处负责人。负责对我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所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导师、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处工作人员。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独立行使复试考官职责。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ivdc.org.cn;https://yz.chsi.com.cn)上公布我所2015年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二)选出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参加本次复试工作,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复试前组织复试专家、纪检人员和从事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学习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文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规范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责任和权利。
四、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我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按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执行。
我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5(含调剂生)。
(二)我所将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ivdc.org.cn; https://yz.chsi.com.cn)上公布复试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
(三)复试包括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笔试、实验室操作考试、面试与体检六个环节,主要考察如下方面: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 外语听说能力;
5. 对预防兽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对兽医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7. 社会实践情况;
8.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9.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等
(四)复试安排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
3-31 |
8:00 |
科技楼308会议室 |
政审 资格审查 |
|
8:30-10:30 |
科技楼308会议室 |
笔试 |
|
|
14:30-16:30 |
生药楼 |
实验室操作 |
|
|
4-1 |
8:00 |
中关村医院 |
体检 |
|
14:30-16:30 |
科技楼308会议室 |
面试 |
1. 资格审查:我所在复试时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政审表(应届生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或党委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⑧调剂考生应提供加盖报考单位公章的考研成绩单原件(如报考单位不提供考研成绩单,考生须登陆官方成绩查询网站,打印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成绩等足够信息的该官方网页)。
⑨应届毕业生复试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同意我所取消其录取资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往届生)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应届生)填写政审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鉴定。
3. 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预防兽医学相关知识及英语笔译能力。
4. 实验室操作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察考生实际动手能力。
5. 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
6. 体检:考生参加由市研招办组织、委托中关村医院统筹安排的全市统一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