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机构组成
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监察小组
组长:赵雯(院长)、王克君(书记)
二.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受理时间:3月19日——3月25日
电话:024—83687781
地点:东北大学综合楼1015室
联系人:高老师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
学院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接收推免计划
|
统考招生计划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7
|
4
|
3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5
|
3
|
2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9
|
5
|
4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学术型
|
21
|
9
|
12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应用型
|
12
|
2
|
10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2
|
英语口译
|
应用型
|
8
|
2
|
6
|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5
|
日语笔译
|
应用型
|
7
|
3
|
4
|
四、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统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为: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为统考招生计划的130%,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复试考生名单见附表。
五.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
请考生带好相关材料于3月18日下午到东北大学综合楼1015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携带材料请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方式:024—83687781
(二)复试时间、地点
笔试:2015年3月19日 9:00-11:30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综合面试: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均需在综合楼10楼1008备考,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