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201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公告



  一、报到时间

  2010年9月4、5日(星期六、日)8:00-18:00,新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报到,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南方医科大学(广州校区)研究生学院(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即复试报到地点)。

  三、资格审核

  学生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统一收回,如需存底,请学生报到前自行复印);

  2、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到审查合格后原件退回);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审查合格后原件退回);

  4、军人学生还须携带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介绍信;

  5、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

  6、户口迁移证(需迁户口者交);

  7、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网上银行查询版回执。(附开卡有效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8、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并加盖相应公章。

  凡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准入学。

  四、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

  1、所有学生必须交纳住宿费,住宿费为1500元/年/人,按年度交清。生活用品由学生自理,学校教保商场和超市均有出售,自愿购买。

  2、学费:非定向、定向学生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人,按年度交清;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学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人,按年度交清。

  3、教材费由学生自理,一般不超过500元。

  五、缴费方式

  1、储蓄借记卡为学生在校期间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以及领取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唯一渠道(请仔细阅读《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指南》)。

  2、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录取类型规定标准分年度划扣;

  3、教材费根据学生选课教材实际金额由学校在储蓄借记卡中划扣;

  4、请新生于8月20日前将足额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小额存折管理费10元一并存入储蓄借记卡内,学校将统一组织扣款,由于金额不足而扣款不成功的新生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申请助学贷款者除外)。

  5、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出具相关证明,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手续,由于研究生教育不是国家助学贷款重点,申请成功率低。每年贷款金额为6000元/人,因此申请助学贷款的新生需将剩余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先存入储蓄借记卡中。

  六、调档、转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或南方医科大学组织部);

  2、攻读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须调入个人档案,不能提交档案者按定向或委托培养办理;

  3、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广东省外新生可自己选择是否调入户口,省内新生除集体户口外一律不能转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不要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一般也不会影响户口迁移;

  4、攻读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调入档案、供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手续,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金;

  5、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刘远贵老师收,邮编510515。

  七、其他

  1、发放材料:录取通知书、中国银行储蓄借记卡、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指南、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

  2、8月25日后学生可提前入住,联系人:刘远贵老师,电话:020-61648377,9月4、5日报到时再补办报到手续。

  3、请各位新生报到前密切留意研究生学院主页()最新动态。


  自行领取时间:2010年6月14日-2010年6月16日

  领取地点: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外地邮寄时间:2010年6月17日

  注:自行领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如需代领请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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