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02-06 编辑:bin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15届优秀本科应届生,具体条件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qu.edu.cn/)查询我校各学院接收条件。

  2、申请人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申请的初审材料

  1、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交给所申请的学院。其中,原件不交,仅用于现场查验。

  三、奖助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委培生和在职定向生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至少20000元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培生、在职定向生、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招收的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A等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4、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

  ①对硕士推免生:一次性奖励优秀新生300名左右。其中,一等奖100名左右,每人10000元;二等奖200名左右,每人5000元。

  ②对硕士统考生:100名,每人5000元。

  ③对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包括硕博连读生):100名,每人10000元)

  此外还有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待有关政策确定后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必须在国家规定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将在2014年10月25日以前完成接收工作。

  2、我校各学院将及时处理各位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申请人,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我校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https://yz.c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6、被确定拟录取的直博生除须在“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外,还须在11月下旬登陆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bm.jsp?ut=1)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1、复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以及知识背景等。

  2、复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请申请人及时联系所申请的学院。

  3、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用150元/人。

  4、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函索取加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合格申请人在2014年11月20 日前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00044,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16室研招办)。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人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和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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