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萍乡高等专科学校考研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17-02-15 编辑:志斌

  2016萍乡高等专科学校研究生成绩查询入口已经开通。为了方便大家尽早查询考研成绩,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YJBYS考研网考研成绩查询栏目及时了解萍乡高等专科学校考研成绩查询信息。

  学校概况

  萍乡学院坐落于江西省萍乡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师范学校,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评估后正式更名为萍乡学院。

  截止2015年3月,学校占地1006亩,建筑面积26.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26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00万册,电子图书25万册。设有12个系(部),12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483人,全日制在校生9904人,其中本科生21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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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萍乡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5)办学类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地点:江西省萍乡市

  第三条 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检监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册。

  第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在招生录取时,我校一般按照100%~120%的投档比例查阅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另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文理类: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依次录取,专业与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体育类:根据各省(区、市)的体育类投档规则录取。

  艺术类: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各省艺术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询“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奖励、奖学、助学贷款措施

  第十八条 1)对优秀学生的奖励政策: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②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人;③学校奖学金:1000-1500元/年 /人;2)对贫困学生的扶助措施:①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

  ②学校助学金:500元/年/人。

  ③学校设立爱心助学基金、勤工俭学岗位等;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当地市教育局申请,可办理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的助学信用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萍乡学院本年度本专科层次招生,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西省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告:

各位考生:

  江西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予以公布,请考生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各招生单位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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