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课初试合格原则

发布时间:2017-11-24 编辑:1041

  中国音乐学院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主课初试合格原则

  1、表演专业主课初试与其他专业面试成绩及格分为 80 分。

  2、所有笔试课程的成绩及格分为 60 分。

  3、音乐学系、音乐科技系、艺术管理系各研究方向面试成绩按 20%

  的比例计入主课成绩。其中,音乐学系的民族音乐学、世界民族

  音乐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各方向

  的记谱与听辨成绩按照 2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4、音乐教育系各研究方向主课成绩的比例为:声乐教育研究与钢琴

  教育研究方向技能成绩占主课成绩的 60%,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占

  主课成绩的 40%;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与音乐文献翻译方向

  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占主课成绩的 60%,技能成绩占主课成绩的

  40%。

  5、凡笔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各研究方向初试主

  课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中国音乐学院 2015 年招收攻读全

  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公布的各研究方向名

  额 1:3 比例进入合格生名单(含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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